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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在今天收到囉
共20天才收到(包含假日跟放假喔)
明天來去申請戶籍謄本跟建物登記謄本
申報契稅
申報契稅,台北市高雄市應向各稅捐分處辦理,台灣省則向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辦理,省轄市、縣轄市、有稅捐機關者,則向各該稅捐機關辦理。
一、申報時應備妥下列文件:
1. 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正本一份(查欠工程受益費)。
2. 上項移轉證書影本一份。
3. 建物登記謄本一份(可事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)。
4. 得標人戶籍謄本一份(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)。
5. 房屋現值證明一份(持權利移轉證明書向稅捐機關申請)本案為法院標購案件,可依申請的房屋現值或拍定時移轉價格,申報擇一從低核課契稅。
二、證件準備好後,再向該稽徵機關或鄉鎮公所索取契稅申報書,詳細填妥後,連同上述文件一併交各該機關收件即可,大約3至5天左右,可收到契稅繳納通知,必須在繳稅期限內繳清契稅。契稅繳清後,即可憑收件清單領回原繳證件,並開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。
下星期就是進行這個PART囉
希望周末練習完保母之後還有空去躺躺床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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